船舶在能見度不良情況下安全航行
發布時間:2014-06-10
來源:遠洋船員 瀏覽:4165次
中國沿海的霧天氣從12月開始逐漸向北推進,其一般規律是南海沿岸霧日集中在12月至來年4月,雷州半島 至海南島一帶是2月~3月。黃海是3月~7月多霧,主要集中在6月~7月份。隨著全球氣象的變化,上述規律也有一定的改變,例如今年的2月底在山東沿海就已經出現了大霧天氣,但是總體規律沒有改變。
本通函就能見度不良情況下船舶安全航行作如下提示:
1、船舶進入霧中航行前應嚴格按《1972年國際海上避碰規則》相關規定,并按照公司安全管理體系文件的要求認真進行檢查,完成各項安全準備工作。
2、船舶應及時抄收天氣預報,氣象傳真,航海警告和霧航警報。
3、霧航前,船長應督促駕駛員對各種航行儀器、霧號和航行燈進行檢查,以確保霧航中正常使用,督促有關人員檢查排水和水密設備,使之處于良好狀態。
4、為確保船舶霧航安全,當視線惡劣、漁船密集、避讓困難、航道復雜及船長對航行安全無把握時,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船長有權擇地錨泊或滯航,切勿盲目航行。
5、駕駛人員應保持正規了望,悉心觀察,從燈光、水天線、風向、目標等的變化中判斷能見度是否正在惡化,是否正在進入霧區。
6、能見度小于5海里時,即認為能見度不良,應處于霧航的戒備狀態,并做好一切霧航準備,駕駛員即報告船長并通知機艙,開啟雷達,將雷達調整到最佳工作狀態,并正確使用,注意守聽VHF CH16/70頻道和加強了望等。
7、當能見度小于3海里時,即認為能見度嚴重不良,按規定施放霧號,通知船長上駕駛臺。通知機艙備車,進行雷達標繪、系統觀測。不論白天、夜間必須開啟航行燈。
8、能見度嚴重不良時,船長應立即到駕駛臺親自指揮,堅持在駕駛臺值守。值班駕駛員應將船位、四周環境和己采取的措施報告船長。船長應研究核實霧航安全措施的實施情況。督促值班駕駛員認真了望,勤測船位。
9、輪機長應按船長要求備足供主機變速的燃油。機艙接到備車航行通知后,即報告輪機長,輪機長應下機艙檢查核實機艙操縱的一切準備,并嚴格執行駕駛臺的備車、用車命令。
10、每一船舶在任何時候均應使用安全航速行駛,以便能采取適當而有效的避碰行動,并能在適合當時環境和情況的距離內把船停住。霧中航行,嚴禁使用自動舵,而使用手操舵。
11、全船應保持肅靜,禁止喧嘩,以免干擾駕駛員的聽覺。霧中航行必須利用一切有效手段保持正規了望,禁止與工作無關的交談,打開駕駛臺門窗,充分利用視覺、聽覺觀察可疑動向和音響。
12、當航經近岸、船舶密集、水道狹窄等復雜水域遇霧時,應視情在駕駛臺或船首增加了望人員,船首了望人員應及時將所發現或聽到的情況及疑點報告駕駛臺。
13、霧中航行應連續守聽VHF CH16/70頻道,并使用VHF CH16/70頻道在通話空隙中發布本船霧航警報。霧航警報用中、英文交替發出,力求簡明。內容包括:船名、時間、船位、航向、航速和意向并提醒過往船舶注意。船舶應充分利用AIS相關功能獲取來船的動態與信息,以便協調避讓。
14、霧中航行,船長和值班駕駛員應對危險來船進行雷達連續觀測和標繪以判斷來船動向及最近會遇距離,對危險來船實施預操作。
15、船長和駕駛員均應熟悉本船雷達和避碰雷達的特性,通過變換距離檔,調整增益、雨雪抑制等以發現微弱目標及識別假回波。
16、霧中兩船相遇,致有碰撞危險時,無直航船、讓路船之分,兩船均應及早采取避免碰撞的行動。
17、船舶在航行中要防范小范圍的濃霧發生,對時隱時現的來船更要提高警惕,此外,突然性的暴雨對能見度也會有很大的影響,船舶要有足夠的警惕性。
18、長江口水域是發生霧中碰撞事故的多發區,該水域航道狹窄、受潮汐影響和限制使船舶集中進出、水流影響也很大、加上能見度的影響,造成該區域事故頻發,船舶進入該區域要倍加謹慎。